广州荔湾餐饮行业餐厅饭店消防验收咨询
| 设为主页 | 保存桌面 | 手机版 | 二维码
普通会员

广州彩纳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企业形象策划服...

产品分类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供应产品 » 广州荔湾餐饮行业餐厅饭店消防验收咨询
广州荔湾餐饮行业餐厅饭店消防验收咨询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产品: 浏览次数:109广州荔湾餐饮行业餐厅饭店消防验收咨询 
品牌: 彩纳索
产地: 广州
单价: 面议
最小起订量: 1 个
供货总量: 100 个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0-04-17 11:21
  询价
详细信息
   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的饭店是需要消防审核和验收的,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20181026154229_1559_zs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第十五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询价单